频频加码,外资加速布局中国保险市场|险企|寿险|保险公司|保险业_网易订阅

admin 阅读:18 2024-06-29 01:01:42 评论:0

频频加码,外资加速布局中国保险市场|险企|寿险|保险公司|保险业_网易订阅

近日,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拟向中国农业银行洽购旗下控股子公司农银人寿的部分股份,引起市场关注。无独有偶,年初友邦入股中邮保险成为第二大股东,我国保险业最大增资扩股引战项目落地;今年8月,市场盛传,荷兰全球人寿拟购买同方全球人寿50%股权。

叠加友邦保险、中德安联、汇丰人寿等险企转为外资独资,自2020年取消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之后,我国保险业扩大对外开放进程持续加快,成果显著。随着国内保险监管的趋严,产品逐渐回归保障的本质,叠加外资加大入局,中国保险业市场将迎来更加激烈竞争。

01

金融开放,逐步放开外资限制

险企对外开放政策,可以追溯到2001年加入WTO时期。2001年11月,在中国保险市场与WTO国际高峰年会上,时任原中国保监会国际部副主任孟昭亿详细阐述了我国保险对外开放的承诺内容及入世后外资保险企业在中国的设立条件等。主要条件是,允许外资非寿险可在中国设立分公司或合资公司,比例可达到50%,加入两年后则允许外资设立非寿险独立子公司;允许外资寿险在中国设立合资公司,外资股比不超过50%;加入时允许外资险企在上海、广州、大连、深圳、佛山提供服务,加入三年后,取消地域限制。

在加入WTO后,国务院先后出台《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成为日后外资险企进入中国最主要的参考文件。文件明确要求:外国保险公司与中国的公司、企业合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资寿险公司,其中外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但对此前成立的公司不做追溯。而通常意义上外资一般在合资企业中出资比例应该超过 25%。产险方面没有对外资股东持股限制的规定,已经全面放开。

2018年4月11日,时任央行行长易纲在出席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时表示,中国将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公司持股比例限制,内外资一视同仁。寿险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到51%,三年以后,即2021年不再设限;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的范围,与中资机构一致。

2019年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将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的过渡期提前至2020年。

2020年6月,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分别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提前一年取消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至此,我国保险业政策全面放开。

02

实践探索,经历四个发展阶段

外资险企投资,主要体现在股权限制,我国保险业在逐步对外开放过程中,其外资单一股东持股比例大致经历了几个阶段:

2004年-2010年:强制性20%

2004年,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支出除保监会批准的保险控股公司或保险公司,单一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关联方)投资保险公司的,持有股份不得超过总额的20%。

2010-2016:20%放宽至51%

2010年,原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对20%比例进行了适度放宽。规定:保险公司单个股东(包括兲联方)出资或者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 20%。

原中国保监会根据坚持战略投资、优化治理结构、避克同业竞争、维护稳健収展的原则,对于满足本办法第十五条觃定( 持股 15%以上,或者不足 15%但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该保险公司的主要股东,同时满足具有持续出资能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信誉良好,在本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等三个条件)的主要股东,经批准,其持股比例不受前款觃定的限制。

2013年,原中国保监会细化规则,对符合条件规定的保险公司单个股东(包括关联方),出资或持股比例可以超过20%,但不得超过51%,前提是保险公司成立满3年。

2016年至2020年:受限至1/3

2016年12月,原中国保监会修订《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股东进入标准,设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按照标准将保险公司股东划分为三个类型,规定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上限由51%降至1/3。

2020年至今:全面放开

2019年12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明确取消合资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时点的通知》,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取消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合资保险公司的外资比例限制,合资寿险公司的比例可达100%。

2021年,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进一步明确外国保险集团公司和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外资保险公司的准入标准。

我国保险业外资比例限制政策是在时代背景下逐步开放的,符合时代特征和保险业发展的规律。在加入WTO初期,当时政策倡导股权分散,对于推动公司建立制衡机制,防止“一股独大”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但股权过于分散不利于吸引外资,且易引发公司控制权争夺等严重问题。后期,政策逐步放宽,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吸引境外战略投资者,增强保险行业资本实力,也有利于强化保险公司股东责任,提高保险公司治理效率。

03

重心东移,中国保险市场展示巨大潜力

外资险企进入中国最早可追溯到1992年友邦在上海设立分公司,在此之前外资一般在华设立代表处,主要为在华外资险企和个人提供保险服务。1996年,中宏人寿与中德安联进入中国,其股东为加拿大宏利人寿和德国安联保险,此后我国合资险企开始扩大,至今大概超20家。从合资情况来看,基本以外资险企+中资国企为主,依托强大背景资源,利于拓展业务。

近些年,得益于我国金融开放政策和红利,外资保险机构迈入步伐明显加速。2018年,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德国安联保险集团在上海筹建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友邦“分改子”落户上海,成为国内首家获得批复的外资独资人身保险公司。财险方面,法国安盛收购安盛天平50%股份,美国安达保险耗资百亿持续增持华泰保险。结合友邦入股中邮、美国保德信考虑收购农银人寿等近期热点消息,表明外资涌入内地力度正在加大。

据瑞士再保险首席经济学家安仁礼表示,在全球保费收入贡献度上,中国市场的增长令人叹为观止,增长率是全球平均水平的3倍。瑞再预计,到2029年,亚太地区将占全球保费的42%,中国的份额预计将达到20%。到2030年代中期,中国有望成为最大的保险市场。

作为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中国市场的巨大潜力,吸引着众多外资纷纷行动,世界保险业重心正在东移,未来外资独资保险公司的比例将会进一步提升。

虽从数段来看,外资险企在国内市场份额和规模等方面还较小,但随着政策放开,更多外资险企将进入国内市场并注入竞争活力,在推动风险控制、精算定价和管理能力等方面提升,国内险企也将面临一定的竞争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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